由于在是否应该出兵镇压学生的问题上,中共中央内部第一次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故而邓小平也想过用边压边“拖”的办法,他在寻找一个清场的合适时机。但后来他们发现,当不断有新的刺激出现在广场时,广场上也相应地出现了一次又一次的“高潮”,民众的抗议、示威活动似乎没完没了了。特别是当邓小平获知侯德健、刘晓波等四人于六月二日来到天安门广场,并宣布开始绝食之后,他终于失去了耐心,决定暴力清场。而数周以来寝食难安的戒严部队官兵此时正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一旦开了杀戒,兽性便如同开闸的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记得当时流传很广的一种说法是:开枪的士兵事先都被注射了一种使人丧失理智的针剂,以至于精神失常。今天看来,那时的老百姓真是太天真了,还在一个劲地替“子弟兵”开脱,以己之善心度人之恶腹。同样的,军队曾使用橡皮子弹进行镇压也是源于常人的想法,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确切的伤者或物证证明这一点。

至于军队使用国际禁用的达姆弹进行屠杀的说法也同样无法得到物证证实,而且军方不可能要求执行命令的戒严部队官兵一枪就把人打死,尽量做到枪枪毙命,军方更不会因为顾忌到近距离开枪会出现子弹贯穿伤人的情况才不得不使用这种子弹,否则他们应该很清楚,赋予人手一支冲锋枪的军人以生杀予夺的权力意味着什么?而事实上,大多数伤亡者都是被乱枪跳弹击中的(因为当时大多数军人还是冲天上或路面开枪的,直接对人群方向开枪的是少数)。而造成这一误解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八十年代的北京人大都是从电影、电视剧上看到开枪杀人镜头的,谁也没有见过真枪、真子弹打死人的惨状,那伤口自然要比故事片上的血腥得多,便认定是达姆弹了。一个叫林思云的现场目击者就这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长安街上散落着许多很大的子弹壳,许多人去拣那些子弹壳。由于我平时对军事有一些兴趣,一看就知道那是口径12.7毫米高射机枪的弹壳。12.7毫米的高射机枪是中国陆军装甲车上的标准装备,现在这些军人用这种装在装甲车上打飞机的武器来对付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由于12.7毫米的子弹比普通7.6毫米的步枪子弹大出许多,所以打在人身上造成的创口很大,以至于有人误认为解放军是用开花弹向人们射击。(《亲历“六四”》)

早在1899年,海牙公约的第三项声明《禁用入身变形枪弹的声明》就明文禁止各国交战时使用“进入人体后易于膨胀或变扁的弹头”,当时的满清政府亦是签署国之一。但海牙公约的制定者和签署者们无论如何也预料不到一百年后的中国军人动用高射机枪向首都老百姓扫射的创意。12.7毫米的高射机枪是专门用来打战斗机的,其威力可想而知,但其弹头又的确不是“易于膨胀或变扁的弹头”。一百年前连最简陋的飞机都还未问世,谁能预想到我们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会来这一手。

至于坦克压人的情况,肯定是有的。不过,最初军方动用重型坦克来北京目的是为了震慑、隔离抗议民众,没想到最后还真派上了大用场。一部纪录片中显示北京人用公共汽车构筑的路障被一辆坦克一下子就撞开了,就像用手掀翻一个儿童玩具似的。我当时还纳闷呢,学生和市民怎么不开十几辆满载泥沙的大卡车堵在路口呢?那就不是几辆坦克一两下子就能搞定的了。杀人之后,军人的兽性被激发出来,那时,坦克兵根本不管前面是什么,有障碍物就撞过去,为后续部队开道。

可见,镇压者是有什么就敢用什么,武力步步升级,可谓无不用其极,而被镇压的一方却毫无准备,手无寸铁,仓促应战,焉有不惨之理?更为不解的是,明知戒严部队已经开枪了,多数抗暴者却仅仅用就近的一些砖块、碎石进行还击,这样做几乎等于是去白白送死。韩国学生在街头与手持盾牌、警棍的防暴警察对峙时,往往事先准备很多的燃烧瓶,在对付坦克和装甲车时,燃烧瓶的效果要远远优于砖石,但在六四抗暴时,用燃烧瓶进行还击的抗暴者寥寥无几,究其原因,并不是因为人们找不到足够的汽油和玻璃瓶,而是大伙压根就没有做好充足的抗暴准备。在一些与六四有关的纪录片中,我看到有民众破口大骂戒严部队,骂军人是“刽子手”、“土匪”、“法西斯”什么的,更多的人则在一旁静静观望。看到这里,我除了痛恨当局的凶残之外,也为国人“动口不动手”的“君子之风”深感悲哀。

至于烧军车,我认为不大可能是当局刻意所为,如果要放火的话,更应该在六四之前,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镇压了,而6月4日的漫天大火只能动摇本来就不稳定的军心。事实上,当局为了能控制住烧车的势头,甚至迅速将一批纵火焚烧军车的老百姓处以重刑。但这里必须明确一点的是,北京人焚烧军车的狂潮,完全是由戒严部队大规模开枪杀人一手挑起的。一些血气方刚的北京小伙子得知解放军当街开枪杀人之后,别说是放火烧军车了,就是拿起武器跟戒严部队同归于尽的心都有。有一些现场目击者看见军队在强行通过一些路口后将作为路障未但被焚毁的车辆顺手点燃,我认为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这些车辆再一次被老百姓推去用做路障。在当时,多数非清场主力的军车被烧都是因为38军在西长安街上的滥杀所致,而且直到最后一刻他们还被军方蒙在鼓里,有现场目击者证实说:

……大概在快十二点的时候,忽然有传说军队开抢了。不久,就见从二环路南面跑来了很多人,其中有的人身上沾满了血迹。这下,整个车公庄都乱了,群众再也控制不住了,他们开始群起掀军车。……群众饶过了这批军人,但无法饶恕这些剩下的军车。于是,一辆辆军用卡车和吉普被点着,我们亲眼目睹着这十几辆军车,化成了熊熊大火。(雨源·《“六四”坦克碾人真象》)

直到我参加高考的那天下午,我们班一个女同学还说她亲眼看见大街上有一辆军用吉普被人纵火焚烧,而此时离六四屠杀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了。

还有一些部队故意弃车不顾,任人焚烧军车。如在木樨地桥头,三辆电车和一辆军用卡车就能挡住第二十八集团军的一长串坦克和装甲车,而就在路障边还有一个足够通过一辆坦克的空间,但这支部队显然不愿意继续推进,便顺势弃车撤离。这些部队看似消极抗命,其实是推卸责任,有栽赃陷害之嫌。当局也借机制造舆论,一路拍过来,净是暴徒焚烧军车的镜头。而二十八军也并未像外界所传那样受到了当局的处分。同年11月,第28集团军领导层进行了正常的调整,军长何燕然调任安徽省军区副司令员,12月,政治委员张明春调任吉林省军区副政治委员。这不禁让人联想到那起一个人拦住一队坦克的著名事件,我怀疑这里面也有军方“做秀“的成分,是做给北京饭店里的外国媒体看的。六四死了这么多平民,不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是不好向国民和全世界交待的,于是,军方就竭力想把这次屠杀弄成一场中等规模的战争——打仗哪有不死人的?但这世上哪有一边全副武装,机枪、坦克相向,一边手无寸铁,一枪未还,白白送死的战争啊!

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

(《自由圣火》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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