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年),中日甲午戰爭,中國戰敗,次年四月十七日,李鴻章代表中國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該約第三條規定:「中國把遼東半島、臺灣、澎湖諸島之權及該地城壘、兵器製造所及國有物永遠割給日本」。後德、法、俄干涉,迫使日本返還遼東半島,但臺灣與澎湖割讓仍成事實。

    乙未割臺消息傳來,臺灣人民群情激憤,臺灣巡撫唐景崧無力回天,乃發布〈臺民布告〉,表明臺灣無天可籲無人肯援,唯有自主,再透過湖廣總督張之洞電奏清朝,宣告臺灣已為朝廷棄地,百姓無依,惟有死守,據為島國。五月二十三日,臺灣士紳發布〈臺灣民主國自主宣言〉,宣布:「臺灣全島自立,改建民主之國,官吏皆由民選,一切政務從公處置。」臺灣民主國由前大清國駐法國大使館參贊陳季同規劃憲政,採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憲政體制,是為東亞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二十五日,唐景崧被推舉為總統,丘逢甲為副總統兼團練使,林維源為議院議長,劉永福為民主國大將軍,年號永清,定藍地黃虎為國旗。日軍由曾任東武天皇之北白川宮親王領軍,自澳底登陸,自北一路南下,唐景崧棄職後,由劉永福代總統職,但仍不敵日軍,臺灣民主國終於覆亡。

    臺灣民主國歷史雖然為時短暫,建國自保和民主分權的思想與行動,在中國大一統與帝制政治文化傳統中,仍為石破天驚之舉,是中國進步知識份子與開明官僚和臺灣人民士紳共同合作打造的歷史傳奇。

    〈馬關條約〉之簽訂,亦震動北京。各省舉人一千三百餘人在松筠庵集會,推舉康有為領銜起草〈上今上皇帝書〉,主張維新變法,但該書並未到達光緒皇帝愛新覺羅•戴湉手中。康有為於當年高中進士,授工部主事,於六月〈上清帝第四書〉中提出設立議院之主張。康有為與其學生梁啟超在全國各地串連進步知識份子,主張效法日本明治維新,進行變法,並主張立行憲法、大開國會,實施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鼎立之制。清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年)六月十一日,愛新覺羅•戴湉採納康、梁建議,發布〈明定國是詔〉,展開戊戌變法,設立制度局與上書所,全面進行改革,但此舉則遭到慈禧太后為首守舊派的強烈反對,九月二十一日,慈禧太后發動戊戌政變,囚禁愛新覺羅•戴湉於瀛臺,宣布臨朝訓政,並下令逮捕康、梁等維新派官員,譚嗣同等六君子不幸被捕斬首。百日維新告終。康、梁流亡海外,組織保皇黨,倡導君主立憲。

    甲午戰爭使進步知識份子憬悟立憲主義與變法維新的急迫性,臺灣因建國立憲,復納入日本版圖,從此引進近代國家制度與立憲主義觀念思潮,中國大陸則因戊戌維新變法失敗,恢復舊習,兩岸人民憲政意識之發展,乃自此分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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