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角度来追溯现代民族主义的产生发展,以及民族主义在传统语境下的定义,我们可以分辨出两种不同的思想:其一是托克维尔及穆勒式古典自由主义者的概念,十九世纪及其之前的古典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将民族主义与民族情感看成是社会团结以及作为一个自由正义的公民社会的政治团结的一个重要来源。而二十世纪以降的自由主义者如哈耶克和波普尔却认为民族主义只不过是复活了的和显而易见的种族主义,在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及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明确无误地向人们展示了当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对于极权文化之下的民族主义兴盛的警示及忧虑。

民族主义在自由社会中有其积极的意义,我们可以在二十世纪的自由思想家中,举出伯林作为例证:柏林几乎是唯一继承了那种古典化的自由传统的人,他将社会成员的忠诚与人类对于共同文化的需要联系起来,并将之引申为一种能够在现代民主化的民族国家中得以表现的力量。以伯林的观点而言,一个自由的公民社会要想保持稳定和使人民保持忠诚,不能单单依赖抽象的原则或者通常的规则,而是需要一个共同的民族文化。

然而我们所需要关注的二十世纪战后世界占据主导地位的自由思潮流派,特别是新奥地利学派,包括波普尔和哈耶克,以及英美流派的罗尔斯、德瓦康的思想:可以说在西方自由世界中,那些能够参与到共同的文化形式中和在那些自治的或者至少在自己的事务中有自主权的社会中拥有成员地位,而这一点正是大多数的民主化的民主得以发展繁荣的关键因素。一个明确的因素在于:一个人的尊严和自尊主要是取决并依赖于他是否拥有个体权利和自由的看法;这样以来,一种开放社会的兴起与发展,必须要依赖我们每个人摆脱自己作为某一民族的成员或者作为某一文化传统的实践者可能遭受的压迫的自由。从这个角度,我们就能够经由历史与文化的角度来考察民族主义在自由民主的开放社会与专制极权的黑暗社会中的显著差别。当在某个社会中,个人化的自由受到压制,无论是思想还是言论都受到广泛的监控与钳制,除了那些专制统治者集团及其既得利益集团之外,对于在大多数人来说,作为人伦基准的尊严和自尊将无法得到保障,而在他们所处的这种封闭社会中,国家机器及政治机构是以其专断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来统一化。

基于上述的种种说明,我们能够发现无论是从人类的普世化的价值观方面而言,还是从个人自由及对于幸福的追求的微观方面而言,一个社会是否是开放或封闭,是否是民主或专制,是否是自由或极权,将以一种强有力的公众的或社群的尺度来影响社会的每个成员。显而易见,人的主体特征是由他作为在一个特定的伦理社会中的行为所表现的。一个属于现代文化、生活在开放民主的现代社会的人,他对于那种多样性的社区选择,将具有一种多元化的认同感,尽管在这种多元化的选择中,他可能也具有角色冲突的体验,然而从积极的角度而言,这种多元化的认同感和角色冲突的体验对于 人们伯的自我认同是极为重要的。反观一个从属于前现代文化,生活在野蛮专制的极权封闭社会的人,他在自己的成长中根本缺乏一种多样性的选择,在他所受的教育中始终是由一种隶属于国家机器的宣传工具在灌输着单一的民族主义的思想,在这种强迫性的教育中,忽视了一个人内在的自我成长的力量,并且压制了我们每个人之中都有的复杂与对于冲突事物的尊重。

回顾早期的启蒙运动思想家,诸如赫尔德、哈曼以及休谟都曾论述过这样一种经由国家力量而灌输给人的单一专制思想对于统治及钳制人们的自由思想和自由情感的表达的危险性。区别极权与自由之下的两种民族主义的分别,我们可以引用柏林的阐述,柏林说:“说到民族主义,我指的是某种比民族情感(这种民族情感或许可能追溯到有史记载以来的最早的部落情感)更为确定的、思想意识上更为重要和危险的东西:即,首先它相信人属于某一个人类群体,而且这个群体的生活方式跟其它的群体是不同的;构成群体的个人的特性是由群体的个性所塑造,且不能离开后者而为人单独理解,这些特性是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定义的:共同历史、风俗、法律、记忆、信仰、语言、艺术和宗教表达方式、社会机构、生活方式,有人还加上遗传、亲戚关系、种族特点;正是这些因素塑造了人类、他们的目标和价值观。其次,这种社会生活方式与生物有机体的方式较为相似;这种有机体适当发展所需要的东西构成了它的共同目标,而在社会中这些东西是用词语、形象或者其他的人类表达形式自然地连接起来和表现出来的;这些目标最为高级;在与其它的价值——这些价值并非来自一个特殊‘有机体’的具体目标,不论是在知识、宗教、道德方面的还是个人的或一般方面的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这些最高级的价值(目标)就应该占据上风,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个民族免于堕落和毁灭。进一步说,把这样的生活方式称之为有机的,是说它们不能由个体或组织随意形成,不管他们的地位多么显赫,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被这些历史地发展起来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所渗透着的。正是基于这些生活、处理现实的心理、情感和身体方式,更为重要的是人类相互对待的方式,才决定了其他一切东西并构成了民族有机体,即民族国家,不管它是否采用国家政权的形式。”

请注意上述引言中的最后一句话:民族主义肇始于一种自然形成的民主有机体,而极权社会却将民族主义改头换面成为了一种国家暴力机器的形式,由此,民族主义不再是反映人性的力量,而成为了一种反人性的从属于专制机器的暴力。曾经从属于自然形成的民族的那些家庭、家族、部落、社区所创立的为了维护民族文化及传统的力量,被专制的国家机器无情地消灭,取代他们的是一种违反民族的本性和目的的经由特殊的意识形态而来的专制极权。当黑格尔把民族主义视为国家之源的时代,二十世纪可怕的极权社会,无论是纳粹法西斯还是斯大林式的共产主义,都狂热地在民族主义中寻找自己国家政权的合法性。

民族主义在现代自由文化中,意味着一种开放民主的多样性的选择,以及对于那些对不同多元化文化具有认同感的特殊个体间的普遍尊重。然而在极权思想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却强制人们保持一种特定的信仰、服从一种特定的命令、服务于一种特定的目的、维持一种特定的生活。在这样的文化之下,消灭了一切从属于个人化的美德、幸福、正义与自由,而将专制极权的国家机器视为一个普遍认可的“父亲”化的权威。由此,被灌输的集体主义或群体性的价值就变成了某个个人所认同的价值——对于极权之下的民族主义者来说,每个人只是个宣传口号下的自动机器,只有当他们人手一面血腥的大旗,一人一件血红的T恤时,混杂在与他一样的暴徒中时,他才能感受到那些禁制所灌输给他的价值,体现了他的“民族主义”的情感。

在我们今天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看来,在当今的开放社会中,民族主义依旧具有其积极的意义,因为正是在一种是共同文化形式的背景下,个体才得以以一种自我创造的自由实现了多元化的道路。然而在那些打着人人平等的共产理想,却严酷地压制个人自由的地方,失去了个人化的表达的人,却成为了机器一样的野蛮暴徒。最近的例证就是那些在奥运火炬传递中的海外愤青们,他们以集群的形式泯灭了自身的思考,而只是机械地叫喊着国家机器 所教导他们的那种抽象的口号。事实上,群体行为的愤青暴徒,根本不是一个自由的人,他只是一个民族主义面具之下的暴力群体里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在民主法治的社会中妄图无法无天的示威暴徒,一旦他被孤立就会立即放弃自己信誓旦旦的信仰与主张的原因所在。

无论是在自由或极权的社会之下,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中,每个个人都是由其独一无二的特殊性所构成,这一点当一个人主动疏离或被动隔离时,当他能够自由地用自己的头脑思考,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的时候,他才会发现在自我深处的力量,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而有自尊的人,而不是一个被野蛮专制所利用过后就抛弃的工具。要记住,无论是人类存在及人类社会的存在正是这种多样性的体现,民族主义如果依旧有其意义的话,那也必定是多元论化的,能够自由选择并尊重及保障个体间的自由选择的那种民族主义。

在今天某种汉语特定的语境之下,某种特定的场合下,所谓高扬的“民族主义”并不能成为爱国主义或民族文化凝聚的表征,反而变成了一种向自由社会任意发作的仇外情绪,一种肆意违反法律与伦理的暴力冲动,这一点也正在警示着人们:在当代中国,尽管经济层面日益走向市场化的自由,文化与思想的表现依旧是封闭野蛮下的极权特色。

(《自由圣火》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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