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回到李自成的问题上,就是面对明末官贪兵懈、厂卫林立、政体朽坏、天怒人怨的现状,无论朝野、官民都认为需要改良,问题是谁来改良?怎么改良?说简单点,就是谁“改”谁的“良”?是李自成“改”崇祯的“良”,还是崇祯“改”李自成的“良”?关于前者,我们已在上文提及,由于信息资源、权力分布的严重不对称,李自成根本不可能“改”崇祯的“良”,倒是崇祯有义务而且有可能“改”李自成的“良”。因为从皇权专制的“法理”上讲,“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可以而且能够对他王国疆域内的一切臣民、事务进行符合他意愿的改良。实际上,无论古今中外,改良的主动权始终在强者,即政府手里。套用现代经济学的说法,崇祯是这个帝国的“法人代表”,他有权对这个帝国范围内的一切生命、财产按照自己的策划重组、关并、划转甚至使其破产。可是这个帝国的“大老板”在李自成起义之前和起义之后都做些什么呢?
一般来说,亡国之君是容易遭人唾骂的,但提到崇祯,人们总是眼泪汪汪。什么“日理平台,勤于政事”,什么“减膳撤乐,厉行节约”,仿佛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个明君,只是让李自成害了。其实这些都不过是做做样子。“日理平台”与明代的政治体制有关。明朝从开国皇帝朱元璋起,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实际上是“皇帝集权”,废除了千百年的宰相制,实行“阁臣辅政,阁部平行,群臣互制”的“文官制”,实际上就是谁也不相信,大凡小事都得皇上点头,连阁部大臣也不过只是“票拟”而已。具体到崇祯这个人更是 “为政察察”,用人多疑,又好自作聪明,他不“日理”谁“日理”?
至于“减膳撤乐,厉行节约”,不过是彻头彻尾的“作秀”罢了。比如,自崇祯10年起,皇帝因为“天下多事”,就下令停止了宫中几乎所有的娱乐活动,唯独“打稻戏”不废。所谓“打稻戏”,就是在秋收季节由钟鼓司的官员扮作农夫农妇表演的庆祝丰收的节目。表演时皇帝必须亲临现场,所以这对崇祯来说,是一个显示“重农”的好机会,但大臣要他拿钱修水利,他就不干了,而大家知道,只有修水利才是重视“三农”的切实措施。崇祯8年,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军攻陷了凤阳,掘毁了凤阳祖陵。崇祯闻报后痛哭流涕,马上宣布“避正殿,撤乐减膳。从初三日始,居武英殿,百官俱宿公署,阁臣俱宿于朝房”,“惟以青衣从事”。自己换一个办公室,穿着烂衣裳上班,要求手下大臣“宿办合一”,吃饭时少几道菜,这都不错。但关键问题是得取消加征,赈灾济困,让老百姓不要跟着李自成跑,这才是当务之急。如果老百姓有饭吃了,你在宫中搞两场文艺表演,多吃几碗红烧肉,有什么关系?但他就像后来的独裁者一样,一味装腔作势,汲汲邀誉,一遇兵败城毁的事,只是一个劲儿地下“罪己诏”,但这有什么用呢?对一个皇帝来说,要紧的不是感动臣民,换取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的几滴眼泪,要紧的是,朝廷得拿出钱粮,救济灾民,让老百姓回家种地,至少得停止横征暴敛,因为在天下汹汹的大势面前,加征无异于“驱羊饲虎”,但崇祯是直到上吊之前一个月还在严辞催逼钱粮。
以前的史学家一提到明亡,就要大讲崇祯年间的大灾荒,实际上崇祯在位17年,不可能年年有灾荒,处处有灾荒,而农民起义的规模却越来越大,原因正在于,崇祯年间的赋税之重,催征之苛都超过了前代。实际上早在马懋才备陈灾荒的第二年——当时的李自成刚刚举事,只是“三十六营”中的一个小首领——职方郎中李继贞就上书崇祯请求赈济陕北饥民。他认为“如此,则民之已化为贼者,将还化为民;而将化为贼者,且永不为贼”,但崇祯贪吝,只答应给十万。李为他算了一笔账,一个饥民一两,只可活十万人,而当时“斗米七钱,亦只可活五十日耳”。他请求皇上拿出“内帑”,“活数十万生灵”,但崇祯说什么也不干。李因之忧愤而死。
加征当然不自崇祯始,万历末年就有“辽饷”,但以崇祯时为最苛繁。先以辽东战事紧急加征“辽饷”,后因农民起义声势日壮,崇祯又降旨征收“剿饷”:“流寇蔓延,生民涂炭,不集兵无以平寇,不增饷无以饱兵。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除此腹心大患”。话说得可怜兮兮,好像他自己不同意,只是大臣们竭力鼓吹。实际上,“勉从廷议”不过是“装处”而已,原定“暂累吾民一年”的“剿饷”并没有在一年之后结束,而是随之就成为“定额”。非但如此,仅仅过了一年,他又下旨加征“练饷”,意即因清兵内犯加征的练兵军饷。三饷并征,加上有司暗中卡拿的各种“私派”和“火耗”,百姓就只能为匪为盗,聊以度日了。
这种“逼上梁山”的恶果在当时不要说文人雅士、行政官员,即使普通百姓也已看得一清二楚。崇祯14年,河南的许多州县已为李自成所得,汲县百姓王国宁冒死上书,指斥朝廷:“时时搜刮孑遗,日日更换守令,追呼于不毛之地,敲扑尽绝粮之人,终不能无米为炊,白骨再肉也”[4]。但崇祯至死不悟,以为只要把诏书写得“语重心长”、“情深意切”,百姓就任由驱使,不复有怨言,甚至到崇祯17年2月,也就是离他上吊只剩一个月的时间了,李自成的百万大军已逼近北京,他还念念不忘征收钱粮。在一封专门的“催征敛”诏书里,我们看到这样的文字:
边饷甚急,外解至皆由有司,急赃赎而缓钱粮,不严赏罚何以劝惩?今内责部入,外责巡按,痛禁耗羡。完额则升京堂,否则除名。[5]
这里面透露了两个信息:第一,像崇祯这样的独裁者,反人民、反人道的本质至死都不会变;第二,自我感觉良好的本质至死都不会变。他压根就没想到,当时北中国的半壁江山已为李自成所得,“有司”已成李自成的“有司”,还怎么“赏罚”?怎么“劝惩”?京师官员都想着今后的身家性命,谁还顾得了“升京堂”?至于“除名”更是笑话,一个自己也面临“下岗”的皇帝还怎么“除”别人的“名”?看来崇祯是不上煤山不死心了。
面对官员们赤地千里、饿殍遍野的奏报,崇祯有时也会唏嘘感叹一番,但大臣们如果要他拿出“内帑”助饷,他就会叫穷,不是王顾左右而言它,就是说砸锅卖铁也凑不够那么多。崇祯10年4月,他刚刚任命杨嗣昌为兵部尚书,总揽“平寇”事务。可当杨向他要增兵的饷银时,他就叫起穷来:“目今帑藏空虚。……前查约数若干,限二日内奏夺,如何不见奏来?”表演得煞有介事,连扮相台词都酷肖逼真。但问题是没有钱怎么打仗?他当然不肯明说,但明摆着是让士兵们去抢了。更可笑的是,他还当场批评大臣们:“去岁谕令勋戚之家捐助,至今抗拒,全无急切体国之心。就是直省乡绅也不捐助。及至贼来,都为他所有了。怎么这等愚!” [6] 看来他自己是不愚了,遇到紧急军情,他这个帝国“大老板”一定会慷慨地“注入资金”的。可实际上怎样呢?
崇祯17年1月,李自成已逼近北京。他想把最后一张牌打出来,即,调吴三桂入关对付李自成,但又怕清兵来犯,拿不定主意,就召他的父亲吴襄询问军情。他先问“卿父子之兵几何?”,吴先以虚数应付,最后实答,只有三千精兵;他又问“需饷几何?”吴答以“百万”两白银。他立即大吃一惊。可当吴算完帐后,他也相信了,但随之就哭起穷来:“卿言是,但内库止有七万金,搜一切金银什物补凑,得二三十万耳”。 [7] 可等李自成入京,也就是他说的“及至贼来,都为他所有”以后一查,“括各库金共三千七百万有奇,……户部外解不及四十万,捐助二十万有奇。而大内旧藏黄金四十余窖”。整整是他说的“二三十万”的一百余倍,这还不算黄金。为此,崇祯年间的进士杨士聪在《甲申核真略》里感叹道:“呜呼!三千七百万!捐其奇零,即可代二年加派。乃今日考成,明日搜掠,使海内骚然,而扃钥如故,策安在也?……吁,其亦可悲也矣!”就是这样一个宁肯亡国也不捐饷,宁肯将黄金窖藏也不停止向老百姓搜掠的皇帝,他不上吊谁上吊?
在这样的君主专制下,不要说李自成——一个边陲小镇的驿卒——不可能改良,朝廷重臣,包括阁员辅臣都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生怕招来杀身之祸。“崇祯五十相”之所以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说的就是他赏罚不明,刑罚太严,有恩不欲归下,有过则尽量外推,用人多疑,举措乖张的特点。从崇祯十年温体仁去职到周延儒二次入阁,短短四年换了五个首辅,最短的一位是孔子的63代玄孙孔贞运,在首辅任上只干了两个月。“五十相”指的是他在位17年,先后换过五十个内阁大学士,这在历史上都成了一个笑话。
与所有的专制政体一样,腐败也是一个终崇祯之世都没有解决了的先天性痼疾。崇祯年间,官员贪墨、买官卖官到了无官不贪、明码标价的地步。官员们通过行贿购得高官,但行贿的钱不是黄河之水,从天而降,自地涌出,必得加倍搜刮才得补偿。崇祯虽痛心疾首,大动刑厝,无奈罚不胜罚,杀不胜杀,最后往往以劝“大小臣工痛加修省”,也就是“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而告终。
除了官贪,还有“兵暴”。由于明朝的军队长期缺饷,再加上发饷的官员层层克扣,实际到士兵手里的很少,有的部队甚至常年不发一分饷银,这为军队的集体哗变和四方剽掠埋下了祸根。比如,左良玉的部队,人称“左军”,是出了名的骄悍无礼,“扎营之处,方圆数十里,妇女悉被奸污”,因而,不仅老百姓畏之如虎,有的地方官也禁止左军入城。更令人发指的是,有的部队为了掩败、领赏往往“杀良冒功”,就是把老百姓的人头拿来作为自己杀敌的凭证。至于动辄以“打粮”为名,劫商贾,搜珍奇,淫妇女,焚民居,更是司空见惯。因而,当时老百姓有“匪来如梳,兵来如篦,官来如剃”的说法,而正是这一“梳”、一“篦”(旧时妇女用的一种很细密的梳子)、一“剃”将老百姓推到与君王的战争状态里。
四
根据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的说法,当人们发现立法者和执行者的意图确定不移地指向奴役和压迫时,每一个人都有权通过诉诸上天,来决定是否采用战争的形式捍卫自身的权益。在战争状态里,以前的一切法令都不再有效,准确地说,是立法者自己先行将它的尊严践踏净尽的,现在,每一个人都将生命交给上天来决定其存留。你也许会说战争会死人,但当一个政权昏暴到极点,百姓“生不如死”,以至觉得用任意一个政权代替都会减轻他们的痛苦时,他们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反抗就成了合理的;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比起同时代中那些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坐以待毙者,理应受到社会的褒奖和历史的赞美。因为反抗先于革命,也先于改良。一句话概括,就是,反抗先于反抗的形式。
你也许会说激进的革命代价太大,不如“点滴的改良”,可当一切和平改良的途径都被堵死之后,百姓恰好是用锄头、铁锹和刀剑来“改良”的。比如,没有人认为卧轨、自焚、喝农药比和平示威更能解决问题,可先得有和平示威的权利;没有人认为在球场里胡喊乱叫,在厕所的墙上创作“文学”比在报刊上自由发言更酣畅淋漓,可问题是先得有创作和出版的自由;没有人认为吸毒、嫖娼、包二奶、上色情网站比到教堂里沐浴上帝的恩膏更高尚、更有尊严,但每个人先得有寻找上帝的自由;没有人认为结党营私、搞阴谋诡计、歃血盟誓组织黑社会比光明正大地结社、集会更少风险,更能体现社会公义,但问题是先得有结社集会的权利……更进一步说,当一个时代的人民不能用合法的手段传递信息时,他们就会用手(喝倒彩)、用心(编黄段子)、用眼睛(道路以目)来表情达意,甚至在一个从来没有选举传统的国度里,我们仍然惊奇地看到,他的人民会顽强地用脚,用手,用屁股“投票”的动人情景:
崇祯15年12月,李自成进逼襄阳。当大军冒着“左军”的炮火,强渡到汉江南岸时,当地的百姓以“牛酒迎贼”,好多青壮年自告奋勇,担当农民军的向导。由于他们熟悉地形,带领部队绕过了“左军”事先埋设的伏雷和暗弩,使农民军不费吹灰之力就占领了襄阳——这是明王朝的老百姓用脚“投票”,投的是反对票。
崇祯17年正月,李自成亲率大军由长安出发,向北京进军。沿途州、县多望风送款,传檄而定。3月6日,农民军到达山西宣府城下。总兵官王承胤已先期纳款,而巡抚朱之冯却要执意把守。当农民军开始攻城时,朱登城督战,命左右发炮,而奇怪的是,“默无应者”。当他自己亲自点火放炮时,却被人从后面拽住了胳膊。最后,巡抚只有抚膺叹息,仰天大哭。就在巡抚捶胸顿足之际,总兵官王承胤已开门迎降——这是明王朝的士兵用手“投票”,投的是弃权票。
崇祯17年3月17日,农民军已占领了芦沟桥,开始攻打平则、彰义等城门。驻守北京城外的三大营,不仅投降了李自成,而且将三大营的大炮反过来对着北京城轰。这也是明王朝的士兵用手“投票”,投的是反对票。城防司令李国桢见事情不妙,急忙求见崇祯,被宦官喝止。宦官问,何事慌张?李答:“守军不用命,鞭一人起,一人复卧如故”。这是明王朝的士兵用屁股“投票”,投的是弃权票。更有戏剧性的是,城头上本来安装了许多门西洋大炮,准备在紧急时使用,但守城的“内丁”(宦官)上城发炮时,声震屋瓦,响彻云霄,而“不杀贼一人”,因为“城上不知受何人指,西洋炮不置铅丸,以虚击,声殷雷达旦。” [8] 在这种军心涣散、人无斗志的情况下,甚至朝廷大臣也以赖在家里不出来“投票”。 3月19日凌晨,李自成的农民军已攻入外城,崇祯手刃公主和妃嫔多人后,来到前殿,亲自鸣钟,召集文武百官上朝,但令他绝望的是,竟没有一个人前来。
就这样,李自成的农民军长驱直入,一举拿下了北京城。
你也许会说“拿下”又如何?不就是“三年免征”么?三年之后怎么办?我的回答是,三年之后当然还要征,不然政府官员吃什么?但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百姓有权通过逃亡、匿名等斗争方式走向压迫较轻的统治,那怕这种统治是暂时的。换句话说就是,不能因为三年之后还要征,且不说征多少,就否定百姓用“革命”的手段换得三年的平安。因为在启蒙的语境里,革命是一种权利。既然是一种权利,拥有它的人可以放弃,也可以闲置,但绝对不能被褫夺,就像我买了一把椅子,我可以送人,也可以放着不用,甚至天冷时可以劈开生火,唯独当我坐的时候,别人却从我的屁股下抽走,是绝对不允许的。实际上,对于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明末百姓来说,不要说三年,就是42天——李自成3月19日进入北京,4月30日撤出,前后只有42天——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对于坐在洋房里,吃得饱饱的教授来说,42天只是一个数字,可对于当年北中国的饥民来说,有42天和没有42天是不一样的:有42天,人们就可以用赈济来的粮食活下来,至少不会把仅有的拿走;没有42天,一大批嗷嗷待哺的饥民就会成为永远的饿殍。谁不信,可以试试。(全文完)
注释:
[4] 郑廉《豫变纪略》卷四。
[5] 《崇祯实录》卷十七。
[6] 《杨文弱先生集》卷四十二,按,杨嗣昌,字文弱。
[7] 吴伟业《绥寇纪略》补遗上。
[8] 吴伟业《绥寇纪略》补遗中,《虞渊沉》。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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