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由于公权领域的对决博弈长期处于对峙性紧张状态,使得人们基于个人福祉和安全之虞,一般都选择游走于权力场域之外,从而自愿弃权作“沉默而无为”的诺诺寡民,所以,道里坊间才总是流布着“事不关己、莫谈国事”等刻意规避公共义务、远离权力伤害的警世通言,这种因专制极权主义历久弥深、过度强悍统摄之下衍生成的冷漠化、软弱性民间社会生态,虽则突显强势公权单极独大、无所不用其极的“大能”威风,但其实所折射出的乃是中国传统政治全能主义长期倚重严刑峻法,以刚性法器构制国家体系,从而达于褫夺民权、掌控民利且胜算多多的冷酷现实。所以,在中国,由于政治运作长期缺少公共性和阳光感,缺少官民互动、集体辩争的开放性结构和胸怀,使得有关政治的语义内涵常常被曲解、被误读,乃至于被公众狭义地诠释为单纯的利益争锋与篡位夺权,从而将政治本应有公共品性异化为烈度极强且最具伤害性的社会力量。

不仅如此,其示范作用还使得后续的子孙们总是无法超离于这一宿命般的“路径依赖”,因而总是耽于不思进取、坐享其成,然后继续“法先王之法”传诸后世,“掘墓盗宝”抄袭过去推演未来;另方面则由于民间意志长期被忽略、被边缘化乃至于被淘汰出局,使得人们不得以自动弃权让利,并彻底淡出对现代性“公民”身份的确认和应有的权利申告。由此则不仅一路纵容放任极权主义挟公器之威势做强“坐大”,同时也让人们有充分的理由对社会事务奉行“不在其位因而不谋其政”的冷眼旁观和责任推咎。如此长期演化,其结果必然造成芸芸众生由于无所用心、无处着力,所以也就于国家大政方针无所作为,最终必然消蚀掉官民互动“共建“和谐社会”的创生动力和体制化更新机能。

依据这一生成逻辑,中国民间社会不仅很难越出野生宿命“顺乎其性”发育长大,从而形成能与威权体制对等谈判与博弈的次生性社会组织,甚至连彼此关联共生,同处一隅的团体、家族和邻里之间,也因缺乏体己度人的宽恕和让渡,因而常常自我构陷、纷争不断,并长期纠缠于相互攻讦、彼此诋毁的内耗性怪圈而难成器候。这不仅显示出国民根性中由于公义信念的长期缺席,从而使得人们由于忽略了只惯于“看别人眼中有刺,而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这一人性本然的生物缺陷。正因为如此,人们既无法立足于自我审察参省吾身,从而以检讨的姿态看清自己“问题”之所在,也就很难做到宽以待人并借此淡化求圣成贤的完美主义“情结”,从而有效消除指望英雄搭救、大人解困,不能自负其责的否定性自我弱化的寡民意识。依据这一分析路径,尽管中国社会有着盘根错节的人情网络,有着父子君臣、主奴捆绑沆鎏一气的伦理依存,但由于受专制逸选机制的单一化和社会评价体系的严重不公不义所挚肘,再加之人们社会化价值选择长期囿于权力主导,因而其戮力的目标常常被局限于现世的得失荣辱,使得中国人很难超越庸常俗务之外,在精神领域找到可以安身立命的别样活法。

故此,才导致中国人的生存选择和社会化程度一路走低,并一次次与普世文明失之交臂,所以,尽管列朝都不乏热心于国事者流不惜投身政治,冒险参政议政抑或文攻武卫痴情于问鼎公权,前仆后继、趋之若骛以图捐身朝政,以此赢得皇恩钦点然后呈凶帮闲的现世功名,但多数有幸得“天降大任于斯人”而挤身国事的得道者,其终极的目标仍然超不出形而下的利禄得失和光宗耀祖的个人化虚荣,与国运兴衰和民生福祉没有多少关联。除此之外,还由于来自底层的所谓“知识分子”一阔脸就变,整体性忘恩负义的忤逆和背叛,从而将未得官方开光定制的非主流社会,从物质到精神、乃至品行教养等多维度逼向“不宜人居”的贫困化处境。所以,这种仅限于利害攸关的现实考量而孳生出的所谓政治及其意识形态,无论其用以改朝换代抢班夺权,抑或是搞建设谋发展,在功能上都无助于国计民生和制度性文明的递进和开化,反而因此把人的生存处境和价值诉求导向矮化、低度化的空间从而加剧社会关系的紧张感。也正是基于这种单一化的价值遵从,才使得中国社会难以形成基于信念和荣誉共享而结盟的有机阶级和政团组合,即使是完全依赖于血缘亲情维系的同胞宗族结伙举事,一旦遭遇利益干预或权力寻租招安,其脆弱性也必然会因无法承受的利害之重,而迅疾被其“刚性”作用瓦解分化作鸟兽散,从而滋生出众多剪除不尽的卖友求荣、吃里扒外的变节者。也正是源于这种完全基于私性意愿和利害考量而构成的恶质化的社会生态,中国社会历千年老道累积的伦理构制和根深叶茂的人情资源才难以盘活,才难以展开并引向的良性的社会化建设,从而升华为现代制度与法理建制可以依赖的人文基础。反而由于长期性的意识形态教化和暴力消解,将其恶质化为对现实秩序的颠覆性侵害。

所以,当这种畸变的务实理性不断积淀演化,并普泛成为中国社会集体效法和练习的营生法门时,又何以能使秉权者摆脱私欲和得失考量,放胆妥协退让“将公权付诸公论”,又何以能让普罗大众坚信世间还在有超越利己主义目的和打算,还存在着“苟利国家身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公义德行,正如阿仑特所说:“极权社会中的群众,是不相信存在着没有现实利益的动机或实用目的社会事件”。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国社会才始终缺少心系公益、情关民生的政治动议,才缺少完全基于社会责任和荣誉评价而积极介入公共事件的政治努力。因为总是无法突出私性的盘算,亮出皮袍下面藏着掖着的“小”,无法透过人性幽暗的场域见出些许社会的光明之处,所以便难以越出私欲政团和王者意图掘权攫利长期奉行的机会主义,因此才不愿将政治政策公诸市井街头,作为阳光之下全民有份、事关人人的功课集思广议,从而进行社会化、开放性辩真辩伪的讨论以广泛汲取民智民力!

也正是基于这种无可奈何现实,即使偶或有“不忍之心”舍身求法、为民请命而问鼎国事,或立于公道敢于我以我血荐轩辕“裁量”专制权力的英雄出世,也常常因公众太过于世事洞明,太过于老谋深算然后策略性绕开于己不利的社会争讼和政治对决,从而心安理得并习惯于冷眼旁观,使得他们的壮烈义举完全失去后援,失去可依凭的人脉民气给予加速和催化,从而显得势单力薄、孤立无依,最终都无一例外地只能孑孓而行并重复演出“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或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公道悲情,缘乎此!从他们残留下的斑驳而颇具反讽意味的血痕中,其实透出的乃是老大民族代代相传的历史虚骄和寡情无义的势利与冷酷,所以,鲁迅先生一语成谶:“中国一向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敢单身鏊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利则纷纷聚拢,见失败则纷纷逃亡……”。

有如此积重难返的社会负面经险,依此路径而生成的社会正义和人权维护等,针对公共领域的所有政治抗诉和与之相关的权利申辩,即使出于公义的冲动而激发某些社会成员进行政治上的冒险,甚至也不乏基于无私的意愿和高尚的信仰而投身公共事务的谔谔之士,但他们无论如何顺合天道、顺民意,不结党营私且举止得体远离暴力与仇恨,并“不断地升年华到以精神的力量对付物质力量的崇高境界中去”(马丁·路德·金),但由于受制于庸庸大众集体的势利和只顾眼前、不计未来的短视,他们或许原本出于公心的政治动议,也常常会因公众太过低度的期待和易于满足的“小气”,而失去追根究底的激情和驱动力,所以也就只能屈身下顾民情、迁就民意,从而仅仅局限于对利益剥夺和身体伤害等直接性的社会罪错进行道德批判和司法问责。既己如此,中国历久不变的政情民意就只得反复轮回,最终演生成激发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意愿,既不是起于信仰的救赎和道义的悲悯,也不是基于理性和责任的承担,而是仅仅而局限于当下的虚荣和现实中可以确证验收的利害得失。

综上所述,根据这种理路和逻辑建立起来的一系列对话机制和公共交往方式,也就不是让人人置身其间都可以活得有自由、有尊严,从而将人的全面发展置于社会政治公共生活的首选目标,以此确保人人都不致因文化陋习和和制度排斥而成为非自愿性选择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最终达于“人人都不致活在一种最低下的姿态之中”(英国大法官劳德·科勒语)。相反却有意将关乎社会健康、文明最本质的构成要素如制度正派、彼此宽容和人权尊重,以及由此而内生成的以对人的全面肯定为依皈的社会信念和理想,都当作为不具拯救功能的“软道理”而予以弃置。最终使得公权设置和国家立法意图都只局限于在政策性“实物安抚”和荣誊贿买等,形而下层面展开对局和博弈,如此则要么生出许多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道德化自我彰显的文学想象;要么索性听天由命苟且赖活,从而沦为大国强势政治之下自生自灭、匍匐而居的诺诺寡民。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自由圣火》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完整)

Share This

了解 自由聖火 的更多信息

立即订阅以继续阅读并访问完整档案。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