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热血要流在天安门……

                            ——闻一多·1927

(一)

从二十世纪初军阀时期起,天安门广场就被亚洲第一个共和国的历届政府用来搞大型群众集会或是庆典。1918年,徐世昌政府就在这里搞过一次十万人的欢庆协约国胜利大会,那次集会,年轻的毛泽东也在现场,当时的盛况一定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他掌权后,也喜欢在天安门广场搞这类活动。在文革中,他几次接见红卫兵就是在天安门广场,规模动辄上百万,这是历届军阀望尘莫及的。

1966年8月18日,当周恩来声嘶力竭地高喊“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万岁、万万岁”时,当由人海组成的巨大的“毛主席万岁” 五个大字沉重缓慢地移向天安门城楼时,标志着整个民族都失去了理智。

但从1976年清明前后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四五”反政府集会起,一场新的革命开始了,即专门针对共产主义极权体制的革命,它不同于推翻帝制或赶走军阀那般血腥,因为那时候的革命是你死我活的革命,而四五运动这场革命要完成的是在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革命。打那时起,在天安门的静坐几乎都是针对当局的。

所有广场抗议者的态度一致:你不是在这里搞个人崇拜吗,我就在这里反对你,臊你的皮,让你下不来台。五四运动是学生们在也在这里集会过,但他们并没有在这里静坐,因为他们的初衷并非是为难政府,只不过是想找一个比较宽敞的地方便于参加游行的大学生们集结,然后再从这里整装出发到位于东交民巷的日本驻华使馆门前示威。

中共建国以来,中国的大学生一直就是毛泽东的“冲锋队”,党中央的“党卫军”,这一渊源甚至可以追溯到一二·九以后发生在北京的历次学潮。那一时期,五四以来的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潮已经成为学潮的主流和反政府的精神动力。直到1987年的元旦,北大学子第一次以争取自由民主的面目出现在天安门广场时,才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终结和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那一次,北京警察抓了到天安门广场示威的学生,但当晚学生又冒着大雪进入天安门广场要求放人;公安部门迅速释放被捕学生,把游行的学生也用卡车送回学校,使事态得以和平结束。毛泽东善于发动群众斗群众,但到邓小平执政的时候,他手上已经没有学生、工人、民兵这几张牌了,只能借助于赤裸裸的暴力机器——军队和警察。1975年,复出的邓小平曾经做出过一个批示,同意开除两名狂热支持“文革派”的清华大学学生,但被毛泽东驳回。同一年,北大又出现了讽刺周恩来的漫画。这个小小的政治斗争体现出两个人不同的价值取向。邓小平极端务实,是明哲保身的高手,跟大多数行伍出身的人一样,他把精神上的追求看得很虚,不管这东西是来自左还是右。

整个文革,天安门广场都是官方组织活动向毛泽东表忠心的窗口,就是冲击中南海也红卫兵也不敢在广场上撒野,但1976年1月,周恩来去世之后,广场上突然不知打那儿冒出一帮悲愤的人来,时值冬末,人们自发的悼念活动越愈演愈烈,犹如大地回春前的躁动。本来,像这样的集会、抗议、骚乱在文革中根本算不得什么,关键是在天安门广场,更关键的是这事没有在毛泽东的日程表上,失控了,超出了他的掌控范围,既不是他组织、策划的,也不是他默许、暗示、授意的,他就慌了。在他的统治生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他意识到:这个铁板一块的国家终于出现了裂缝,所以,这个独裁者的心里极其不踏实,就一定要把这事压下去。他当时对四五事件的处理意见是:“这次,一、首都,二、天安门,三、烧、打这三件事,性质变了,据此,赶出去。”到这时,毛泽东的“大民主”把戏一下子就被自己的双重标准戳穿了,当初红卫兵在北京打砸抢烧的那会你怎么不说呢?即便四五运动中有暴徒闹事、使用暴力,也是你一手培养出来的,文革的暴力哲学最直接后果便是北京的小青年都喜欢争勇斗狠,毛泽东和他的政府最终自食其果。不过话又说回来,毛泽东处理群众运动的时候一直是比较克制的,即便是对他很不利的,他也会使用政治手段和政治技巧,而不是“霸王硬上弓”。

1975年,人大常委会取消了1954年宪法中关于戒严法的规定,但1976年4月5日,毛泽东政府镇压天安门广场上的示威者,实际上就等于是在天安门广场实施了戒严。这不过是这个变态国家中的正常现象,许多呈现在中国人面前冠冕堂皇的东西本来就是一个幌子、一块招牌。在文革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如一纸空文,在许多地方,地方当权者想军管就军管,想枪毙人就枪毙人。就拿他们宪法里白纸黑字保护的“公民”权利来说,1967年8月,国家主席刘少奇挨红卫兵批斗时,他拿出了宪法,对“造反派”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生权利不受侵犯。”说得多好听啊!但当初他的工作组进驻全国各所大学时,他老人家可曾想到过要保障被他整治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四月五日静坐广场的民众也可以说: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生权利不受侵犯。六月三日深夜静坐广场的学生也可以说:为什么不让我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着保障公民的各种权利不受侵犯,但上面往往是说一套,做一套,把违宪当儿戏,宪法如同虚设。

清查“五·一六”分子(造反派)时,无数刘少奇式的人物如周恩来等可曾有过半点的手软?红卫兵们可以说是愚昧,是自作孽,但后来整红卫兵的也是一路货色。到此时,所有中国人都可以说是分批分次地尝到了文革假民主,真专制的恶果。

中国人从来没有争到过一个公民的权利,充其量只是作为一个整体被奴役的“草民”或是作为一个整体被利用的“人民”。

(未完待续)

二零零九年五月三日

(《自由圣火》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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